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强化林长制责任落实,近日,桂林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制度创新构建林长履职监督体系,为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桂林样板”。
聚焦“关键人”,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通知》突出政治监督导向,将各级林长,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核心对象。围绕林长法定职责履行、生态保护重大问题协调、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等关键内容,建立全方位监督标准,以更高要求、更严尺度推动各级林长切实扛起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政治责任,确保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
紧盯“关键事”,筑牢生态安全防护网络。《通知》明确将违法侵占林地、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灾害防控、林业生态重大项目推进、涉林民生资金使用等领域纳入重点监督范畴。通过强化对关键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生态风险防控机制,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夯实生态根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明确“关键环节”,构建协同联动监督格局。《通知》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通过建立联合监督、工作联络、结果运用三大机制,实现对林长履职情况的精准监督。在联合监督方面,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制定监督清单,开展履职提醒与问题整改督办;针对屡改屡犯、整改不力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工作联络方面,成立专项联络组,明确市纪委监委负责执纪问责、市委组织部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市林长办提供政策业务支持的职责分工,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结果运用方面,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将林长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参考,对发生重大非法占用或破坏林草湿资源案件、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三个重大”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落实“关键举措”,提升政治监督整体效能。《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林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同时,注重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履职监督—问题反馈—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全流程监督闭环,推动林长履职政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以“硬核监督”推动“硬核落实”,全力守护桂林绿水青山,不断续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桂林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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