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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绿委办 自治区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落实古树名木“六防”保护

2025-03-13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作者:文:局生态修复处 靳宝川 蒋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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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落实古树名木“六防”保护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严格对照防火、防雷、防风、防病虫害、防硬化、防盗等“六防”要求

一是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古树分布区野外火源管控和防火宣传,引导祭祀用火远离树体,消除火灾隐患;定期清理树洞及周边枯落物、柴火堆等可燃物,季节前开展火灾风险评估,为高火险古树群配备消防栓或灭火器材,降低火灾威胁。

二是落实防雷措施。雷雨季前组织雷击风险评估,对存在高雷击风险的古树名木,在树体安全距离内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维护装置性能,避免雷击导致树体损伤或死亡。

三是落实防风措定期检测古树劈裂、倒伏风险,对隐患古树采取修剪、支撑、拉纤、加固等防护措施;结合气候特点及台风预警,由专业人员指导加固树体或适度修剪树冠,防范强风破坏。

四是落实防病虫害措施。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通过土壤改良、树体修复提升抗病力,及时清理周边影响生长的植物,虫害严重时需谨慎使用化学药物。

五是落实防硬化措施。严禁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树冠滴水线内禁用不透水材料硬化地面;在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设置围栏、透水木栈道或铁篦子,同步防范地表积水和过度踩踏,设置警示牌劝阻破坏行为。

六是落实防盗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林业、公安、住建等部门协同合作,严打盗挖盗采等行为;为高价值古树安装视频监控和围栏,建立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形成“人防+技防”防盗体系。

据悉,这是今年继《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令》(自治区总林长令2025年第2号)后全区颁布第二个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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