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发布了2024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一是全面压实防控责任。林长令指出,元旦、春节、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段以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四级以上时,各级林长要加大巡林力度,全面落实巡护责任,尤其是林区交通要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历史火灾区等高风险区域;要实施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要督促各类护林员严格履行巡护职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确保火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机制,对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发督办函等形式进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加大火源管控力度。林长令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农事用火报备和祭祀用火监烧制度。要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减少火灾发生的物资基础;要加强对林区内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管理,落实监护措施,防止其用火引发火灾;要加强科技支撑与预警,利用“智慧林火”卫星监测平台及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等方式提高火灾预警能力;要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信息,必要时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活动;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输配电设施、公墓、油库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整治;要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林区违规用火的强大震慑。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支撑。林长令要求,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和重要节假日,各级防火机构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确保队伍能够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高火险时段,要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最大限度缩短消防救援响应时间。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核查火情,科学调配资源,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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