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保障新能源项目用林要素,为重大新能源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至今,自治区林业局共审核审批各类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超过660个,使用林地定额约2040公顷,重点保障了国能广投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国家电投苍梧岭脚风电场二期工程、国家电投大湾光伏升压站至逢宜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等能源项目的用林需求。
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国家要求。2023年8月,自治区林业局与有关厅局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广西光伏发电产业用地要求。加强对重点能源基础建设项目业主的指导和主动服务,主动解读相关政策要求,指导办理手续注意事项和避免项目违法使用林地。今年以来上门服务防城港白龙核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广核新能源项目,对接国家能源集团,梳理解答能源项目涉林问题。
优化定额管理,保障项目建设。2024年5月,自治区林业局印发《广西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电网项目定额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安排保障,单列各市乡村振兴定额,重点倾斜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条件成熟、材料齐全的能源项目及时配置项目许可林地定额并同步加快项目用林审核,全力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深化横向交流,完善项目管理。积极配合项目管理,高度重视今年7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项目用地情况排查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40号)要求,迅速组织各市县开展排查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台账及时填报涉林信息。主动调度能源项目,加强与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与国家对接,建立项目库,及时调度能源项目涉林情况,精准高效做好新能源项目用林要素保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