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抵柳州的候鸟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北部,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辖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东亚至澳大利亚候鸟迁飞中重要通道,每年有109种超100万只候鸟迁徙经过此处,包括小天鹅、黑冠鹃隼等13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近年来,柳州市以林长制为抓手,立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候鸟保护责任,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深化“林长+”协作配合机制实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和交易候鸟等犯罪活动,协同推进候鸟保护工作,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57起,其中刑事案件45起,收缴野生动物796只,清缴非法猎具、渔具458个(张、台),取得良好成效。
协作联动,构建共防新格局
柳州市以“林长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为依托,加强上下联动,自治区森林警察总队、市林长专门作出批示或开展实地指导,多次组织各级各部门会商研判。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各级建立完善“林长+”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林业、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定期开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执法等工作,着力构建指挥协同、部门联动、打防结合、运转高效的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加强一线巡护巡查力量配备,结合实施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选聘4777名护林员分片区、网格化、常态化开展巡林巡查;选配乡镇生态警长150名,指导参与乡镇涉林涉候鸟等案件查办。林业部门会同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昆仑”“清风”行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电商网店等在内的相关场所的监督检查,切断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的渠道。
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破案攻坚,全要素全链条打击
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涉林警情和案件联合处置机制和林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借助检察听证创新劳役代偿替代性修复,“捕鸟人”变“护鸟人”,持续优化释放制度效能。广辟线索来源,坚持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根据候鸟迁徙时间、飞行路线、区域范围等规律特点,加强对直播、短视频、社交平台等网媒监管,发动护林员、志愿者、网格员加强巡查,对保护区核心区、候鸟迁徙通道等重要部位安装感知探头,在联动联勤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重拳出击,结合涉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的规律特点,柳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联合林业部门、元宝山自然保护区成立专案组,成功侦破5.10梁某忠等非法猎捕候鸟系列案,立案10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2名,刑事拘留10人,查获野生候鸟(国家二级、三有保护)29种643只。在此基础上,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坚决摧毁犯罪窝点,将打击重点对准长期从事涉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的职业化犯罪团伙,对准以食用为目的涉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黑色产业链,做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
放归野生鸟类
强化宣传,凝聚力量群防群治
抓实品牌宣传,深入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在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高级法院等单位指导下,柳州市于2024年3月在元宝山自然保护区候鸟迁飞通道开展“守护候鸟迁徙通道 同心共建美丽广西”主题活动,放归收容救助鸟类,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张贴悬挂海报、横幅200余幅。丰富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保护候鸟亲子互动体验普法活动12场,阶段性开展山歌普法、圩日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候鸟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重点区域针对性开展警示案例宣传教育,相关活动及经验做法被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柳州1号、新播报等各级知名媒体广泛报道,有效拓宽了宣传受众范围,提升全民爱鸟护鸟意识。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选聘林长制社会监督员137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候鸟迁徙巡查保护和周边群众宣传活动,发现举报涉鸟违法线索,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候鸟保护宣传“进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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