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激励表扬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的28个市、县级单位名单。其中,梧州市是此次全国受到激励表扬的14个市级单位之一。近年来,梧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长制政策,通过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等措施,全面推动了林业生态保护和发展的各项工作。
在梧州市林长制实践中,各级林长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林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全市完成造林37.42万亩,完成国储林林地林木收储面积占年度任务的171.52%,完成油茶新造林6.46万亩,积极探索“油茶+六堡茶”发展模式,推广复合经营面积3.18万亩,促进“双茶”融合发展。全市森林覆盖率67.08%,连续24年稳居广西14个设区市第一位。
创新监管机制,违法案件大幅下降。“开前门”强化创新服务,在全区创新建立全市建设项目用林精准保障工作机制;“堵后门”强化监管,创新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用林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各级林长、各林长制成员单位项目服务、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涉林违法案件发生,2023年全市国家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下降。
此外,梧州市作为全区唯一一个市、县、乡林业机构全覆盖的地级市,乡镇林业站覆盖率、标准站数量及覆盖率均排全区第一。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林长制实现责任、资金、机构、人员、制度“五到位”,并通过实施林长制林草资源管理网格化“四个一”基础工程,建立各级林长责任网格,全市辖区内“一林一护”“一乡一警”“一片一技”配置全覆盖,实现林业案件及灾害防范、纠纷化解、法律科技服务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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